举报者政策之摘录
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(「本集团」)致力于达到尽可能最高的公开、廉洁和问责标准,并有义务向全体董事和雇员(包括全职或兼职员工、合约员工、临时员工及借调员工),以及与本集团有业务往来者(包括但不限于顾问、代理人、承包商、商品及服务供应商、客户、债权人和债务人) (「其他持份者」)提供一个举报严重问题的渠道,该等问题包括于集团内回避内部监控、进行不确或不当的财务或其他报告、或进行任何被指为不法或不当的手法或错误行为。
举报者政策(「本政策」)概述了雇员以及其他持份者(举报者)在表达可能对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严重问题,包括以下(真实或疑似)的行径的程序:
- 可能导致不正确的财务报告;
- 与适用的集团政策不一致;
- 不合法;或
- 导致严重不当行为的其他行径。
若有雇员及其他持份者关注到在集团内回避内部监控、进行不确或不当的财务或其他报告、或进行任何被指为不法或不当的手法或错误行为,我们鼓励其尽快/在可行情况下尽快(惟无论如何须在知悉问题后30个历日内)以指定电邮和地址通过审核委员会秘书致函审核委员会。举报者的详细信息(包括姓名、部门/业务单位、公司、联系电话、地址或电邮地址等)不是必填,但鼓励提供以便于调查,及该等资料将被严格保密。
指定地址
:
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
香港湾仔
告士打道138号
联合鹿岛大厦22楼
香港湾仔
告士打道138号
联合鹿岛大厦22楼
(此乃本政策之摘录,如果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和歧义,以英文版本为准。)